安徽省東至縣池州港東流港區(qū)公用碼頭項目運量預測分析論證服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
一、安徽省東至縣池州港東流港區(qū)公用碼頭項目運量預測分析論證服務項目(招標編號:GN2024-11-8761/FW202411051890/01)項目,于2024年11月27日14時30分,通過安徽交控招標采購平臺開標,經(jīng)評標委員會評審,現(xiàn)將中標候選人公示如下:
第一中標候選人名稱: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運輸研究所
投標報價:人民幣1800000.00元
第二中標候選人名稱:湖南省交通規(guī)劃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人民幣1862000.00元
公示期: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
招標投標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(nèi)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異議接收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220155。
二、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(一)異議人名稱、地址和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(二)被異議人名稱;
(三)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;
(四)相關請求及主張;
(五)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。
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(lián)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,否則不予接收。
本次結果公示同時在安徽交控招標采購平臺、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(wǎng)、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(wǎng)、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上發(fā)布。
三、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(nèi)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(jù)的;
(三)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(nèi)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、惡意異議,干擾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。
對于提供虛假材料,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,將報請行政監(jiān)管部門處理。
如公示期內(nèi)無有效異議,本評標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(jù)。
特此公示。
安徽交控東流港口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8日